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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天化日做这种事,应该重判!
湖南衡阳,一男子早上来到米线店用餐,在支付了9.9元的餐费后,男子冲到厨房搂抱店里19岁女店员,女店员被吓到了,大喊着“出去”“放开我”,男子依然置若罔闻,期间疑似做出用手袭胸等肢体接触,持续了10多秒,并对女子言语骚扰,提出“开房”的要求。
据了解这名男子经常来这家店吃早餐,多次对女子动手动脚,前面几次没有这么严重,所以都是不了了之,没想到第二天男子依然敢来店里。
原来,女子是店主的表妹,由于家庭条件比较差,年纪轻轻就来表哥的店里打工赚钱养家,由于胆小怕事,之前发生的事都没有告诉表哥。而这一次,女子确实受到了惊吓,她都不敢再去店里上班。
店主在得知此事后果断选择报警,次日,该男子到店吃早餐时男子被警方控制,目前在等待进一步的审判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237条以"强制猥亵罪"立案,由于存在"公共场所当众实施"和"多次作案"情节,该男子可能面临5年以上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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